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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之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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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3章 冤家宜解不宜结(3/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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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小文:后来我就一直一个人生活。

湘勋:就没有遇见过其他的男人吗?

林小文:没有,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这种感觉了,直到你的出现。

湘勋觉得不能再继续说下去,故意岔开话题:很晚了,我送你回去。

林小文:好。

在云海市的魏鸿和金涛由法警的带领下,伫立在庭

此时的魏鸿已经濒临崩溃,

金涛也露出悔意。

接着审判长当庭宣判: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,239条和264条之规定,现判决如下

被告人魏鸿犯绑架罪,蓄意伤人罪,盗窃罪,证据确凿,判有期徒刑9年。并归还赃款

被告人金涛犯绑架罪,蓄意伤人罪,盗窃罪,证据确凿,判有期徒刑9年。并归还赃款

如有不服此判决,可上诉。

魏鸿脱口而出:没有。

金涛也低声地:没有。

姜珊:审判长,我有话说。

审判长:请讲。

姜珊:审判长,一切都是因我而起,所以我想。。。。。。

魏鸿和金涛惊讶又有些感激地看着姜姗!!!

法院门口

一切都结束了!!!真的都过去了,烟消云散!!

姜姗,易涛互相看着对方,满眼都是爱

李易涛:老伴儿,你的善良由衷的让人佩服,看到他们有改过自新的决心,我真的很欣慰。

姜姗: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都是冤家宜解不宜结。

李易涛:走,回家,做你最爱吃的糖醋排骨。

李易涛搂着姜姗的肩膀,

两个人朝着幸福迈着大步!!

这边在深圳的梅雪清晨刚刚走到楼下准备去上班,

看到林小文站在梅雪家的楼下。

梅雪疑惑地看着林小文:林小姐,你·······

林小文依旧不说话!!

梅雪:你是来找我的吗??

林小文:是的。

二人坐在长椅上。

梅雪: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??

林小文:我。

梅雪:林小姐,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,我就觉得你特别像我一个朋友。

林小文淡然的:是贾曼童吗?

梅雪:你怎么知道的??

林小文依旧很淡然:是湘勋告诉我的。

梅雪:湘勋怎么会跟你说这些。

林小文:昨天晚上我找过他。

梅雪惊讶地:你找过他??

林小文好像是故意激怒梅雪:是的。但是你不要误会,我们什么都没做过。

梅雪:你不用说了。

梅雪起身要走。林抓住梅雪的手。

梅雪有些不高兴地:你干什么?

林小文依旧坚持淡定地:你坐下我们聊聊好吗??

梅雪重重地坐下

梅雪:聊什么??

林小文:梅小姐,我喜欢湘勋。

梅雪已经猜到了:他知道吗??

林小文:他知道。

梅雪:所以你今天来这里的原因是?

林小文:我只是想告诉你,我喜欢他。

梅雪尴尬又觉得好玩:我觉得很可笑,你知道吗?你告诉我以后,我就会去找他,然后我们就会吵架,然后可能会闹分手。这是你的目的吗??

林小文面无表情:不是

梅雪:那是什么?

林小文:是因为,我从小到大没有朋友,一个都没有,我喜欢一个男人的感觉无法向人诉说,我觉得你可以算是我的倾诉对象。

梅雪拒绝着:我是你的倾诉的对象??我觉得李湘勋更合适吧?

林小文:不,他说他更爱你,不会接受我。

梅雪:林小姐,我觉得你应该跟你的家人诉说。

林小文突然讲起自己的身世:从小我爸爸就去世了,我和我妈妈经常遭受家里亲戚的白眼,这么多年我们都不联系,两个月前我妈妈也去世了,只有我一个人生活。

梅雪有些心软地:你上班的地方没有同事吗?

林小文:有同事,我不愿意理他们。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,我就有种莫名的亲切感。

梅雪被林小文的语气和言语弄地说不出话来!!!

林小文:梅小姐,我跟你说这些,不是想抢走湘勋,只是想诉说,你明白吗?

梅雪:我明白。

林小文:明白就好,我先走了。

林小文提着包,迈着说重不重,说轻不轻的步子,

总之这种感觉让人觉得她是一个满身故事的女人!!

梅雪一直注视着林小文远去的背影。

林小文再与梅雪一席谈心之后。

回到家,心情无比复杂的躺在床上,

脑子里都是湘勋的身影。

她知道她已经深深的爱上了湘勋无法自拔。

躺在床上辗转反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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