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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余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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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章(1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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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雪烛身子猛地一僵,根本没想到会深更半夜,在这里撞见人。

她稍稍定了定心神,才转过身去,只见一头戴斗笠,身穿蓑衣,体格高大的男子正站在阶下看着她。

头上的斗笠遮住了男子大半张脸,加之光线昏暗,叶雪烛看不清男子的相貌,却觉得这男子的声音异常耳熟。

见男子手里拿着更梆,叶雪烛双眼骤然一亮,立刻就猜到这是谁了。

就在男子揭下斗笠的同时,叶雪烛惊喜的唤道:“李自华,是李自华!”

斗笠之下是一张并不俊俏,却很周正的面孔,此人正是当日叶雪烛在城门口被卓熠刁难时,与顺娘一道站出来,替叶雪烛说话的大块头青年。

李自华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脑袋,笑的憨实可亲,“自离开书院以后,很久没人喊我这个名字了。”

李自华本名叫李四,市井人家取名都不甚讲究,大都以家中排行做名字,很显然,李四在家中排行老四。

而李自华这个名字,是他入书院读书以后,沈夫子给取的,取自“腹有诗书气自华”。

李四母亲早逝,父亲是个更夫,他上头有三个姐姐,下边还有一个妹妹。

李父一个大男人,独自拉扯五个孩子,日子本就不易,加之更夫的月钱又不多,可想而知日子过得有多艰难。

李父微薄的月钱,只勉强够一家六口吃喝,根本就没闲钱送李四读书。

因此,长到十三四岁的李四,连笔都没握过,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。

偶尔看见身穿统一的天青色制服的书院学生,笑闹着从身边走过,李四心里也会生出羡慕,却从不敢奢望能成为他们中的一份子。

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,李四自懂事起便知自己有帮扶父亲,照顾姊姊和妹妹的责任。

从八岁开始,他便白日里上山拾柴,去街市上贩卖,贴补家用,夜里父亲外出打更,他便在家看守门户,编些草蚂蚱、草蝴蝶,第二日拿去卖掉,又是一笔收入。

本来注定与书院无缘的人,却意外的因为一只草蝴蝶与书院结了缘。

那是多年前的一个傍晚,刚满十三岁的李四,照例背着从城外山上打来的柴,到街市上贩卖。

在将柴火分捆垛好以后,他便席地而坐,一边等着生意上门,一边又不肯浪费工夫,埋头编起了草蚂蚱和草蝴蝶。

一只草蝴蝶编好,李四正要将它插到柴火垛上,却猛然发现身旁不知何时多了个人。

只见一年约十一二岁,身穿书院制服的小姑娘,正双手捧着脸,蹲在他身旁不远处看着他。

确切的说,应该是看着他手中的草蝴蝶。

李四没读过书,词量匮乏的他,实在想不出什么漂亮词,来形容这个小姑娘的好看。

总之就是好看,特别好看。

李四是认得这个小姑娘的,寒宵城中有哪个不认得明烛儿?

他每日来此售卖柴火,经常能远远望见从书院下学的明烛儿,望见明烛儿被一众同窗好友,众星捧月似的围在中间,说笑玩闹。

明烛儿爱笑,每回见到,明烛儿脸上总是带着活泼爽朗的笑容。

他家五妹也爱笑,笑起来见牙不见眼,远不及明烛儿笑起来好看,但或许是因为两个小姑娘年纪相仿的缘故,每回见到明烛儿笑逐颜开,他便想起家中的五妹,觉得明烛儿甚是亲切。

“你手真巧,这个草蝴蝶编的好别致。”叶雪烛笑吟吟的对李四说。

李四从不敢想,自己竟能有机会,与明烛儿说上话,紧张到一时不知该回什么好,只涨红着脸,将手中那只草蝴蝶递给叶雪烛。

叶雪烛大方接过,指尖轻轻碰碰蝴蝶的触角,摸摸蝴蝶的翅膀,简直爱不释手。

见叶雪烛喜欢他编的草蝴蝶,李四又是意外又是欢喜,立马将之前编好的几只草蝴蝶,全都递给了叶雪烛。

叶雪烛收下后,立刻从随身的小荷包中取了银钱递过去,“这些够吗?”

李四连忙摆手,“不要钱,送你。”

“怎可白要你的东西。”叶雪烛又将手中的银钱往前递了递,执意要李四收下。

李四犹豫了一会儿,从叶雪烛手中取走两枚铜钱,“这些就够了。”

叶雪烛摇头,又塞了五枚铜钱给李四,“七只草蝴蝶,一文钱一只,这个价钱才合理。”说完又瞧了瞧堆在一旁的柴火,“小哥,你这柴火几文钱一捆?”

李四心想,明烛儿是将军府千金,柴米油盐的事,自不必明烛儿来操持料理,他只当叶雪烛是好奇才会问,便回道:“五文,五文钱一捆。”

叶雪烛点了点柴火,又低头打开荷包,认真点了点荷包里的余钱,复又抬头望向李四,小心问道:“我若买下你所有的柴火,你能教我编这个草蝴蝶吗?”

“啊?”

因为太过惊讶,李四不由得“啊”了一声。

见李四是这种反应,叶雪烛眼中闪过一丝失落,但脸上依旧挂着和气又好看的笑,“这般精湛巧妙的手艺,是不好随便传授他人,我就是问一问,你不必放在心上。”说完,便起身要走。

“等……等一等!”李四连忙站起身来,“我教你!”

叶雪烛闻言,高兴得原地蹦跶了一下,连忙将自己的荷包双手奉上,请李四收下。

李四不肯,却拧不过,只好将柴钱收下,把多出的银钱退回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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