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这里,不禁让人情绪激动到热泪盈眶,如果我在现场,肯定要将她那被咬掉的一半耳朵捡起来当做收藏品。
倘若条件允许的话,我还要踩在板凳上与她吻别。根据她的身高判断,我需要的是加长加高的板凳。
不过,事实上和女拳手约会的好处有很多,比如和这样身材壮硕的女孩一块出去旅行,即使到了前不着村、后不着店的蛮荒之地,她那强壮的双手和健壮的体魄也能大大增加我在野外生存的几率。
看完比赛之后的我像个老烟民一样,利索地点了一支烟,开始思考人生: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在晚上神志不清的时候写点东西,然后早上迷迷糊糊地去上班,行尸走肉的生活周而复始。
忆往昔,每当回看自己学生时代的文学作品时,都会感叹花里胡哨的才华就像在夕阳下奔跑的青春一样,一去不复返了。
现在业余的写作状况更像是鸡舍里的母鸡,每天被残酷无情的编辑们强迫下蛋,最后变成一台没有灵魂的码字机器。
当然每天除了写吃个饭、放个屁都能悟出的人生哲理与心灵鸡汤之外,也会遇到些让人想不到情况,比如前两天遇见三个流氓于夜晚四点在五道口处调戏良家妇女。
可能是见义勇为的段子写多了,然后潜移默化地成了做好事必须得留名的好人,我一鼓作气地以80分贝的声音成功地吸引了流氓们的注意力。
后续的结果是,我被怒火冲天的流氓们暴揍一顿、花式吊打,奄奄一息的我被路过的哈士奇一路咬送到了医院。
再后来,我获得了民警叔叔颁发的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见义勇为的奖章。
奖章说实在的,上不及奖金的实在,下不及的奖杯的大气。所以当时鼻青脸肿的我脑子一热,就没有接受。
当初和民警刘队长的对话至今令人记忆犹新。刘队长曾问道:“这位戴金丝眼镜的小伙子,你当时带锅碗瓢盆之类的武器了吗,会像电视剧里的武林高手那样露几手辟邪剑法、葵花宝典之类的绝活吗?”
“我没带……露不出来。”
“那你没能力救她,你只是替她受了折磨,”刘队长望了望我那血肉模糊的脸,“赶紧回家看熊大熊二与光头强、小猪佩奇历险记之类的动画片去吧,一会儿都赶不上二路的公交汽车了。”
整个上述事件吧,荒谬的是并没有什么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记者进行采访报道,我在背地里连文采飞扬的采访稿都写好了。
更荒谬的是英雄救美的后续艳遇也没有,我到现在甚至连那个良家妇女的名字都不知道。
想到这里,我不禁潸然泪下、委屈巴巴,这世道真是世风日下,好汉难当。
其实只要有机会,死神就会轻而易举地要了你的小命,当然也可能不是命而是你的自由,然后你余下的时光都得奄奄一息地躺在病床上苟延残喘。
与其那样在死亡的边缘苦苦挣扎,其实我更乐意喝水时被水呛死或者是跳伞时忘了带伞。
你要我厚着脸皮再回去接受见义勇为奖章,然后把它挂在墙上,每天笑嘻嘻地看着它,提醒自己有多勇敢吗?不,如若果真如此,我需要的只是面镜子。
海明威曾说过:“这个世界很美好,我们应该为之而奋斗。”我只同意后半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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